一只威风凛凛的杜宾犬就出现在镜头里,油亮的皮毛下肌肉线条分明。男人骨节分明的手随意揉了揉狗头,声音低沉磁性,“Sweetie。”
岑姝被这一声“Sweetie”叫的毛骨悚然。
还好闻墨不是在叫她,而是他那只杜宾叫Sweetie。
“哥哥!你干嘛给Sweetie打扮成这样!边有杜宾犬戴草帽嘅!不如再配件夏威夷花衬衫!”岑姝十分嫌弃地说。
“没品位的女仔。”闻墨懒懒一笑,略微低下头摸狗,脖颈上隐约露出一截黑色纹身。
闻墨身上有几处纹身,岑姝只知道他脖子上和背上都有,一半是为了遮盖那些见不得光的伤疤,另一半纯粹是为了吓唬人。
岑姝觉得,自己那点“恶名”大概率就是拜闻墨所赐,因为她哥看上去就不像是守法公民。
在港岛,闻氏兄妹早就“美名”远扬。
尤其是闻墨,他向来不屑遵守什么上流社会的虚伪礼仪,也全然不按那套社交准则出牌。
什么绅士品格、文明友善在他这里都是狗屁。
闻墨天生一副面瘫脸,狠戾,且放荡不羁,他不在意任何人的点评,仿佛众生皆蝼蚁,像个高高在上、睥睨众生的国王。
且闻墨的“丰功伟绩”在圈内无人不知。
最出名的是某次被一个年轻的狗仔追车,闻墨也不惯着,叼着根烟,直接开着他的大G在盘山公路上调转车头反追,硬是把对方逼到弃车而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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