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sp;“是啊,我们能去哪儿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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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们好像生下来就认定了自己要做血仆,突然听到夜绯烟这么说,她们一时间难以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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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弯弯竖起耳朵,眨巴着眼睛,笑着说:“你们的魔法都比我厉害,你们可以自己去种胡萝卜。胡萝卜又好吃,又有营养,最重要的是,你们不需要再被别人吃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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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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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兔子已经在黑蔷薇古堡住了一百年,这一百年来,夜绯烟遣散了古堡的血仆,只是每日让人送来血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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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堡里没有了血仆,俞弯弯的胆子渐渐大了起来,她将从前不敢涉足的角落都走了个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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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弯弯惊奇地发现,在古堡的一个房间里,存放着许多毛茸茸的东西。有用兔毛做成的小兔子,有用兔毛做成的绒球,还有一件雪白的毛茸茸的睡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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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你你……你收藏这么多兔毛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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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绯烟轻轻抱住了俞弯弯,她低下头,轻轻蹭了蹭小兔子的脑袋。“小兔子,我真的不是有意要吓你。可是,我只是喜欢毛茸茸的东西。就像表姐喜欢养花,我喜欢你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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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弯弯忽然记起,她最开始来到黑蔷薇古堡的时候,古堡里所有的血仆都被打扮成兔女郎的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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俞弯弯下意识摸了摸自己的脖子,她依稀记得两人唇齿交缠时,夜绯烟每每动情,都会情不自禁地俯下身,想要轻轻咬住自己的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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虽然夜绯烟会克制住,可天知道小兔子有多诱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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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到这,俞弯弯忍不住缩了缩脖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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夜绯烟的牙齿十分尖利,划过小兔子的脖子甚至感觉不到疼痛。可一看到小兔子被吓出眼泪,俞弯弯就心疼地收起獠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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