她分明最厌倦无趣。
原来她逃开他的心情这样迫切,迫切到足以为此忍受冗长阴雨,忍受所有的不喜欢。
而他,才是她最不愿忍受的根源。
是这样吗?
陆知序倚在车边,干净的指骨上青筋分明,指腹微蜷,如此反复好几次,才得以敲出一支烟。
他的小女孩逃开他八年,再回来时,带着个长得那样像她的小男孩。
好得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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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走了吗?”
温言捧着热水小口小口地喝,只觉得心窝都还在颤。
这半天内发生的事,足以用惊心动魄来形容。
温衡不该和陆知序见面的。
他只是乍一看像她,但眉眼其实全是陆知序的眉眼。
等脸上的婴儿肥再下去一点,看起来会更明显。
温言很害怕。
怕回过神的陆知序会将温衡从她身边带走。
当初她瞒着陆知序跑到英国,人生地不熟,等到最初几个月的兵荒马乱过去后,温言才后知后觉发现自己身体里已经有了一颗小小的种子。
这棵种子陪着她淋雨,陪着她成长,陪着她熬过了一个又一个埋首书卷的长夜。
最艰难的时候,她都没有想过放弃温衡,也没有找过陆知序。
现在当然更不会。
她和陆知序没有缘分,但温衡会永远是她的宝贝。
什么人都不能将温衡从她身边带走——哪怕这个人是陆知序,温衡的生父。
岳琴趴在阳台上,拢着手鬼鬼祟祟往下看,实时播报:“还没走,都在楼下呆一个小时了,你怎么惹着这位了?”
“总不至于是你把人家车蹭花了吧?在楼下我看你就跟做贼似的。”
“啧啧啧,瞧瞧这一地的烟头,给陆总愁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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