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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执迷不悟,玄甲先生的骨刺,可不长眼睛。”最终,百余盗匪有大半愿意归顺,跟着他们一起南下,成了队伍里的生力军。
在河内郡的温县,有个须发皆白的老郎中主动找到他们,说想给狗剩诊脉。
老郎中把着他的手腕——那里的骨甲能自主隐去,露出青白的皮肤,半晌才叹道:“先生体内血气之盛,远超宗师境,却似有郁结,怕是杀戮过多所致。老朽有个方子,用当归、黄芪、首乌等草药熬汤,先生泡澡试试,或能舒缓。”
狗剩起初不愿,觉得草药之类的东西没什么用,但在刘备的劝说下还是试了。
当温热的药汤浸透骨甲缝隙时,他竟感到一阵前所未有的舒适,仿佛积压了许久的戾气都被冲淡了些,像在乱石村,被翠娘用温水擦去脸上的泥污那样清爽。
光和三年(公元181年)四月,他们抵达了河南尹的偃师县。
这里离洛阳已经不远,城池比之前经过的郡县都要大,城墙高达三丈,守城的士兵也更精锐,穿着统一的皮甲,手持长矛,看着精神抖擞。
但城外的尸族也更多,甚至有一头六阶尸族血骨王盘踞在附近的邙山上。这尸族身高五丈,浑身由凝固的血液和白骨构成,刀枪不入,还能操控上千头低阶尸族,偃师县令几次派兵围剿,都损兵折将,只能紧闭城门,惶惶不可终日。
狗剩和刘备抵达的当晚,血骨王就带着尸群攻城了。
月光下,密密麻麻的尸族像潮水般涌向城墙,一眼望不到头,它们嘶吼着,攀爬着,场面骇人至极。
血骨王站在尸群后方,像一座移动的小山,它发出一声震耳欲聋的嘶吼,周身的血液突然沸腾起来,化作一道粗壮的血箭射向城门。“轰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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