也能防着有别人靠近,用来警戒,还是很不错的。”
这是周景明今天有意看看有没有野狗的原因。
上辈子到阿勒泰淘金,他没想过养狗,但他曾见过有金老板养的牧羊犬,看家护院、防身,都是一等一的好帮手,加上他现在心里有别的盘算,也生出了养条好狗的想法。
那条看上去威猛的公狗,看上去就挺合意。
“手里有枪就行了,要狗干什么,带进山里也是累赘,谁有那闲工夫伺候狗,我可不想浪费粮食。”
彭援朝没有采纳周景明的建议,反而眼中冒光:“吃顿狗肉还是不错的。”
他说这话的时候,又把枪端了起来。
“别……”
周景明摇摇头,满是感慨:“其实,很多时候,我觉得咱们这些淘金的,跟这些野狗差不多,到了山里边,像是被遗弃了一样,在荒山野岭里边刨食。
隔三差五,有想吃狗肉的人,看到了这些狗,就来撵,就来打杀,能在荒野里活下来,不容易。
咱们淘到金子了,也有人会惦记咱们的地盘,惦记咱们手里的金子,还有人会来轰撵……真差不多。”
似乎是被周景明的话触动,彭援朝犹豫了一阵,将手中端着的猎枪放了下来。
周景明从布袋里掏出一个馕,在重新燃起的火堆边烤了下,然后撕成几块,朝着那些野狗扔了过去。
那些半大狗崽显得很警惕,但两条大狗,应该是常年累月和人相处过,再加饥饿,因此特别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5页 / 共6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