菲。
这只河狸,除了吃肉,皮毛也应该能值一些钱,但周景明看着河狸湿漉漉的皮毛,觉得自己留下来,做个帽子应该会很不错,恰巧他自己也会做。
他奋力将桦树树干抬起来一些,武阳趁机将河狸拖了出来,单手提着掂量掂量:“嗬,份量不轻,怕是得有五六十斤,这回可有得吃了。”
此时此刻,恐怕没有人比周景明和武阳更期盼吃到肉。
重体力的活计,加上格斗技巧的训练,比其他人更消耗体能,这种情况下,肉自然成了极其苛求的东西。
周景明四下看看,又朝着河岸边下去,在烂泥滩上,能看到河狸留下的脚印,顺着往下又走了一段,看到一条隐藏在枯草间的小水沟,是河狸扒拉出来的。
小沟连通到河水里,在一大蓬柳条下,堆着一堆树木枝条,知道那就是河狸的窝。
这玩意儿,最喜欢干的事儿,就是用树枝、石头之类的东西,拦河修坝,要是数量多点,甚至能修出几百米那么长的水坝。
看现在树枝堆子,还很新鲜,也没多大,这只河狸应该到这里的时间不长。
周景明找了根木棒,挑了挑树枝堆子,也不见有其余的河狸出现,估计这里就只有这一只河狸。
他当即转身折返:“走吧,抓紧时间回去,这个时候,他们应该都起来了,饭也差不多该做熟了,别耽搁了正事儿!”
武阳将河狸甩肩膀上扛着,跟着周景明往回走,刚走了没几步,跑在前面的金旺忽然驻足,冲着斜上方的林子狂吠起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