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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惊蛰失望地“啊”了一声,把佛珠还了回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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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贩瘪瘪嘴,有点不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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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是这么个事实,道理也是这么个道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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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做生意嘛,尤其是旅游景区的生意,不都是说说故事,给一些死物增添点神秘色彩,以便吸引远道而来的旅人的嘛,要不然谁会为了普普通通的死物掏空腰包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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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震球把小摊上林惊蛰最早看中的那一串佛珠又拿了回来,然后戴到林惊蛰手上,佛珠估计就是义乌那种小商品批发市场进购的,不仅成色一般,制作一般,连样式也很一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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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珠是由粗陋的皮绳串起来的,里头一共二十七颗珠子,有点大,林惊蛰的手从手串里穿过,暗红色的珠子就映在了她白皙的皮肤上,从手腕微凸的尺骨处滑到微微往下的一处手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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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惊蛰手往下一垂,那手串便又挂到了她的手腕上,像一把伞一样遮住了手上的光,透过日光又在手背上折射出暗红色的光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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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震球按原价买了那串昂贵又无用的普通佛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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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惊蛰习惯了他时不时撒钱的作为,看他买了,只是好奇地问:“既然你都知道是假的了,还买它做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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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嗯,”王震球想了想,道,“其实,这世上再昂贵的佛珠也就那样,没什么大用,我是个实用主义者,这些东西在我面前,不管材料好坏,来历如何,都一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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既然都是实用主义者了,那还上赶着去做这个冤大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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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震球看出林惊蛰所想,笑道:“是挺实用的,你这不挺开心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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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惊蛰闻言一愣,随即往前跳了一步,挽住他的手,摇了摇手,向王震球显摆她新得的手串:“你看这颜色像不像你的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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