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有,即便他们身份低贱,没有塔莫王的允许,也不能许给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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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连凛的母亲,就是这般被自己的族人选为贡品,献给了羌肃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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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便是再美的女子,只要身为贡品,便只能一生做奴,服侍塔莫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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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或为王府里的婢子,或是马夫杂役,也许一生也见不到塔莫王一面,便丧命在偌大的王府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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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连凛的母亲虽为贡品,但生的极美,所以才会被他的父亲一眼选中,留在身边伺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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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才有后来的醉酒宠幸一事,而生下赫连凛之后,又毫无自保的能力,只能硬生生的被羌肃王的宠妾给逼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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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因为塔莫王在羌肃享有无上的权利,部族里的女人、马匹、粮食,乃至孩童,都是塔莫王的财产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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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会有一些部族因此而奋力反抗,直至被塔莫王的弟兄们杀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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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连凛的那几个叔叔,都是赫赫有名的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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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们平乱,往往是将一个部落所有的族人全部屠尽,只留下几个孤苦伶仃的孩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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倘若有些时候,杀的红眼,疯魔了,连孩童都不曾放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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赫连凛的三叔叔阿尔真,就曾抬手抓起一名女童,张开血盆大嘴一口咬在其胸口上,撕扯下一块血淋淋的肉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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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场景,即便是见多识广的人也只会觉得毛骨悚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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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是因为塔莫王的许诺,只要他们所战胜的部落,所获得的东西都归他们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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想起自己的母亲,几位叔叔的过往,赫连凛的脸色便有些不好看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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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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