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他的庆祝动作丰富有趣,一会儿空弹吉他,一会儿扭臀热舞,一会儿又开始说唱。
“今天真的是一个能打的都没有……”
旋即,兰斯·史蒂芬森指著刚进入球馆的克莱和李东。
“新来的,来让老哥我试试你的成色!”
说罢,小指勾勾,眼神迷离。
“这些手下败將不配再和我交手。”
看来,史蒂芬森已经把早早来到的高中生都贏了个遍。
在李东前世的记忆里,对於兰斯·史蒂芬森的印象,还停留在步行者和热火季后赛里,他在防守老詹时吹气的画面。
不过,他没想到,高中时期的史蒂芬森就是这么个现眼包。
“试试就试试!”
克莱隨即站到弧顶,把球击地给兰斯。
兰斯立即击地给克莱——发球,也算是挑战开始。
美国的1v1都是最多只能运三次球。
nba的球星尤其喜欢这种单挑方式。
在美国队集训的时候,大家都是轮流单挑,进球后换人,换上的人进攻,贏球的人防守。
这样既要看这个人的个人进攻,也要看防守。
像科比,杜兰特,保罗乔治,欧文这些都是1v1的高手。
其实1v1,俗称斗牛,考验的无非是两项技能。
一是运球,必须有足够好的变相突破能力去撕开防守,完成进攻,比如突破后上篮,突破后急停投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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