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衙大堂算不上富丽堂皇,但也不至於简陋,整体属於符合林桂县所应有的正常规格。
简单来说——普通。
正如安奕所看见的县令温宜兴一般,只是个看上去儒雅,衰老难掩的普通中老年人,頦頷上蓄著的长须已泛起青灰。
若非身穿官袍,放在人群中,决计是不易找出来的。
但安奕很清楚,这位並不普通。
此前所实施的那些开拓运河、官道之举不提,光是现在,能从己方仅有两人前来,就判断出来者不“恶”,便可见一斑!
“老丈,请。”温宜兴不著痕跡地扫了安奕一眼,亲自躬身搬起一张木凳,为刘山贵放好。
而他自己,则是另放一张,与刘山贵齐平。
坐位排次,向来有很大的讲究。温宜兴此举意思很简单——我给你面子,但我也不可能屈居人下,毕竟这是我的主场,大家平等谈事。
毕竟,持王杖者地位待遇虽与六百石官吏同,但还是没有实权的,温宜兴不可能真让刘山贵骑到自己脖子上去。
“这位,便是快班新入的捕快,安奕了,对吧?”
做完这些后,温宜兴又看向安奕,笑道,“这两天我可真是听闻了你的不少事跡,果然自古英雄出少年啊,剑眉星目,武功高强,有古之大侠风范!”
“大人过奖,我只是做了些分內之事。”安奕抱拳行礼,不卑不亢道。
这其实是安奕的试探,算是主动卖了个破绽,以观察温宜兴的反应。
按理来说,捕快属於低贱衙役,平日里连见县令都见不得,若是见面,必须跪拜行礼。称呼也起码得是“卑职”“小的”这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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