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女士你是圈内人我就直说了。”谷熙摊手,“未来的事情说不准,万一你女儿中间不干了想退圈,或者是别的什么问题不能演了,我们前期的投入全部都打水花,这种情况剧组肯定是要尽量避免你们违约的。”
“但是如果是小赵小朋友演技跟不上了,导演不满意,这就算我们违约,片酬照给,只是我们这边要换演员。”
谷熙对律师挥挥手:“这部分可以写详细一点,把责权列清楚。我们不急着签合同,先签个意向协议,赵女士你自己也可以找个律师仔细看看。”
赵书敏没意见了,签下了意向协议,让赵珺自己也签了个名字。
学校就有经常合作的律所,对娱乐圈的各种合同比较熟悉,赵书敏向何叶欣问了一下,得到了推荐,经过几天的协商,双方在周五正式签下了合同,赵珺也拿到了剧本。
赵珺饰演的角色是女主角招娣的女儿昭昭,招娣的扮演者是导演的妻子方兰箐。
电影大致剧情就是招娣被父母嫁给了隔壁村的男人,不仅要干很多活还要忍受殴打,即使是她怀孕的时候也一样。
招娣生下女儿,又被取名“招娣”,她不愿意让女儿重复自己的命运,所以给女儿改了名字。
昭昭到了上学的年纪,渣爹迟迟不让她去上学,因为她已经可以做家务了,去上学就少了一个劳动力,而且“赔钱货一个,过些年就能嫁出去了”。
招娣意识到了女儿可能会重复她的命运。于是想要带昭昭逃跑。
结局是开放式的,招娣和昭昭分开,引走了追踪的村民,两个人都可能逃出去了,也可能没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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