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有些地方稚嫩了些却格外有奇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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似乎他在大街上没认出对方时,那个月的信晚了三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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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宿恨不得抽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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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算年纪那一年花念不过十四五岁,他后面为了魏珏和他的将来去了军中,比起读书他发现自己在军营更加如鱼得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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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用了四年闯了出来,四年里有十几次差点死了后,他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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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忘了这件事,他回到皇城每日都在争,不争他和他哥只有死,他们是中宫嫡子,他们不可能躲过去,杀了他们别人才能放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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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每日睁眼就在杀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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短短一年他杀了太多人,他是他哥身前最快的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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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他理所应当地忘记了,但他怎么能够忘了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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花念没见他回信会不会着急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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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宿看着墨迹褪了大半、纸张泛黄的信封,酸酸麻麻的滋味从心底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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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年花念给他的信都被烧了,信中的内容不能让别人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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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封信是唯一一封那个年纪的花念留给他的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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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洞口是淋不到雨雪,可山间多雾,积年累月早将里面的信与信封粘连,分不开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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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连里面褪色的痕迹都无法瞥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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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开这封信,曾经的最后一封信结尾的话语与今日花念给的信开头那句一模一样,那封信他抱着睡了十几个日夜,翻来覆去看了无数遍,最终在一个凌晨烧了信后整顿去了边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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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宿小心将这封信揣入怀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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