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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每次作案都特別小心,从来不留什么痕跡。而且他身上总带著一股子中草药味儿,估计是给牲口看病留下的,这也成了他最好的“偽装”。
至於为什么警犬找不到他,原来李宝成常年与牲畜和各种药物打交道,身上沾染了一种特殊的气味,这种气味对人类来说可能並不明显,但对嗅觉灵敏的警犬来说,却是一种难以忍受的刺激,所以才会对他避之不及。
据统计,在长达十年的时间里,他疯狂作案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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起,成为当地百姓心中挥之不去的噩梦。
1983年春,李宝成被押赴刑场。执行前,他突然挣开法警,在围观群眾惊呼中狂奔五十米——这是“飞毛腿”人生最后一场赛跑。枪响剎那,他仰天摔倒,脚上解放鞋飞出三米远,鞋底磨穿的破洞像咧开的嘲笑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