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他死后,可自行择选人生志向,无需考虑旁人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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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谓人之将死其言也善,闻叙当然听过这句话,可看着已经死去的养父,他心里除了空了一大块,并没有其他任何的感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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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实他很想告诉养父,自己并不厌恶读书,也并不厌恶严苛,他只是……可能他就是个怪胎吧,所以刚出生亲生父母就丢弃了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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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叙按照养父的意愿,将他入土为安,他也在坟前结庐三年为其守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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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三年,他谁也没见,就连书童都遣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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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每日读书,累了就在山中走走,甚至还种了一小块菜地,若不是县老爷派人过来问他今年是否入京赶考,他都快忘了自己还是个举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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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叙对着老秀才的坟墓思索半天,当即就决定出去见见世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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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读了这么多年的书,付出了这么多努力,哪怕无法金榜题名,也该出去见见广阔天地,闻叙觉得自己是时候走出碧洲郡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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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他早就不是那个任人欺凌的街头乞儿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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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叙自认做好了完全的准备,事实上因为眼睛上的小毛病,他非常喜欢“谋定而后动”,就像他认不清别人的脸,他就去观察别人的穿衣习惯、走路姿势、说话声音、个人口癖等等,这虽然很麻烦,但确实是他一直以来在做的事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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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过去,他或许有些生疏,但……也不至于生疏至此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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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叙可以非常笃定,面前的这三个人,他一个都见过,可就是这样的三个人,在他入京不久后,追杀了他整整七天七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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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刚才,闻叙的胸口被人砍了一刀,手臂也向外翻折,他的血落在尘土上,很快隐没于无形,他知道,自己跑不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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