于损失,凶犯肯定是要做经济赔偿,可能不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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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不属于刑侦的管辖范畴,至于损失,凶犯肯定是要做经济赔偿,可能不能拿得出来就是另外一回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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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人都被判了死刑立即执行,父母一辈子都是农村老实巴交的农民,赔偿基本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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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韵沉默片刻:“我想见一见金店老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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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店老板早已移民国外,瑞祥金店原本也就是他众多产业中的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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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店炸毁,他虽然损失惨重,但是并没有伤及根本,干脆关店离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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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回国还需要一些时日,竹韵等不及,联系上以后简单和他通了个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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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封析扬讲述劫案现场的时候,竹韵心中始终有一个疑问,就是劫匪为什么一定要炸毁金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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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时候沿海地区抢劫事件偶有发生,但是抢不走便炸毁的还是第一次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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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两名劫匪的口供,他们是为了拉人陪葬,好像也能说得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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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他们如果真存心赴死为什么不在警察到了之后直接炸了金店,反而自愿投降被抓之后才炸,怕自己被炸死在里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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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能,他们心知肚明自己犯下的罪行有多大,死刑几乎是板上钉钉,反正迟早都是死,何必多受一茬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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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为了多炸几个最后进去的警察,还是为保护什么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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竹韵心里有一个疑惑,她需要金店老板给一个答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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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板姓申,说到当年的劫案,深深地叹了口气,仍心有唏嘘:“竹警官,不瞒你说,那会儿,瑞祥金店生意很好,我对这家店的前景很看好,还计划着开分店,哪知道会出这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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