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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在装车的两名米沃克印第安人注意到了他的举动,便停下手里的活,跟防贼似的看着他。阿雷瓦洛知道自己的举动非常不妥,哪有人没事盯着垃圾看的,于是只好讪讪的快步离开。
几分钟后,当阿雷瓦洛回到了餐桌前,他立刻表情严肃的向在座众人讲述了自己刚才的发现。
“会不会是从中国......”首先开口的是迪兹修士,不过话还没说完,他就知道不可能。
没错,中国是出产菠萝。早在明末的时候就被荷兰人带到了台湾种植,之后又在广东和海南的徐闻落地生根。当地人种它是为了榨糖,此外叶片的纤维还可以用来纺麻织布。
但问题是从东亚到北美的海上航行距离高达一万五千海里,就算自西向东航行可以借助洋流的便利,只需三个月的时间,可菠萝的保质期仅有二十天,到了北美早都烂没了。
阿雷瓦洛继续道:“诸位,虽然菠萝在欧洲价比黄金,可对咱们这些身在北美殖民地为国王陛下服务的人而言,它只是个普通的热带水果。就像我,每逢菠萝的收获季,每天都会让佣人去买一个,等我回家后品尝。据我所知,在墨西哥城的中央大市场,买一个菠萝只需五个比索。”
好吧,放在后世,菠萝就是普通的水果。别说吃一两块了,只要不怕上火,买一筐抱着啃都没问题。可在十八世纪的欧洲,它一点都不普通,完全超越了水果本身的价值。
1496年,结束第二次美洲航行的哥伦布带着瓜德罗普岛出产的菠萝回到了西班牙,凭借其清新的香气和甜美多汁的果肉,迅速征服了伊莎贝拉女王的味蕾,成为当之无愧的“水果之王”。
有了王室的加持,菠萝在欧洲的名气迅速传播,身价暴涨。但是由于海上长距离运输的保鲜问题无法解决,导致运输成本巨大,欧洲人要想吃个菠萝,就如同后世吃一整块意大利阿尔巴白松露一样,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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