们造成威胁。”
拾荒者,是那些在寸草不生的沙漠中生存下来的狠角色。但即使如此,在寸草不生的沙漠里,想要组建大型队伍,也并非易事。
所以,大多数拾荒者队伍,只有几十人到一百多人。
用这种规模的部队,想要对付飞马小队,简直是痴心妄想。他们还没靠近,就会被瞬间消灭。
曼迪的话,让赵无忌点了点头。
“应该吧。”
“我们还要走很远的路,你们先休息一下吧,我也要闭眼休息一下。”
曼迪深深地陷进座椅里,闭上了眼睛。
***
“为什么要离开?我们还可以继续观察的。”
“感觉不太好。”
“什么感觉?”
“感觉好像有什么东西,在扫描我的全身。”
女人的回答,让阿斯兰不自觉地皱起了眉头。
刚才监视飞马小队的,正是阿斯兰和女人。
他们躲在远处,观察着飞马小队。
他们是为了确定飞马小队的具体规模。
但突然,女人抓住了阿斯兰的脖子,带着他后退了几公里。
这段时间,他一直被女人像货物一样拖着走。
所以,他说话难免有些冲。
“他妈的,什么扫描?什么都没有!”
“我感觉到了。”
“啊,真是……”
“你再敢多嘴,我就撕烂你的嘴。”
“啊!”
阿斯兰赶紧闭嘴。
他跟女人在一起久了,差点忘了,她可是刺客。
而且,她的等级比阿斯兰高得多。
他根本不是她的对手。
如果惹怒了她,他可能连死都不知道怎么死的。
他亲眼见过,不少人就是因为惹怒了她,而死无葬身之地。
女人的名字叫杜杜扬,是b级刺客。
杜杜扬说道:
“我们回去吧。”
“为什么?我们应该继续收集情报。”
“感觉不太好,我们回去汇报。”
“好吧,该死!”
阿斯兰无奈地点了点头。
他们骑上了早就准备好的双峰骆驼。
经过进化的双峰骆驼,是拾荒者最好的交通工具。
它们可以在沙漠里长时间奔跑,不会感到疲惫,脖子上的鬃毛就像雷达一样,可以感知其他魔物的存在,从而避开危险。
所以,拾荒者们都会骑着双峰骆驼出行。
“出发!”
他们骑着双峰骆驼,在沙漠中疾驰。
双峰骆驼以惊人的速度,朝着目的地前进。
他们跑了很久,终于到达了一个地方,那里有无数的帐篷,还有成群的双峰骆驼。
帐篷外,人们三三两两地聚在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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