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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这反而让她松了口气。有所图就好办。
贪图钱财和安稳,远比毫无目的的善良更让她心安。
她脸上绽放出一个恰到好处的脆弱微笑,声音轻柔:“姐姐太客气了,是我给你们添麻烦了。若不是这位大哥好心,我方才真不知如何是好。能有一处落脚之地,已是万分感激,岂敢嫌弃。”
她这番表现得体又谦逊,丝毫不见千金小姐的骄纵,让沾衣心里又安定了几分,觉得这“赏金”似乎脾气还不错。
肖南竹也松了口气,觉得这姑娘懂事,看来他的计划可行性很高。
猎了只野兔,晚上精心炖了,把最肥美的后腿肉夹到沈霜玥碗里,憨笑道:“姑娘,吃!野味,鲜得很!”
沈霜玥道了谢,低头一闻,一股浓重的、未经任何香料处理的野兔腥膻气直冲鼻腔。
她强忍着不适,用筷子尖撕下极小一丝肉,放入口中,那原始粗犷的味道让她胃里一阵翻腾。
她立刻端起饭碗,小口小口地吃着寡淡的米饭,再不肯碰那兔肉一下。
这一幕,彻底坐实了肖南竹心中的猜想。“连这般野味都嫌弃,只肯吃白饭,定是锦衣玉食惯了的官家小姐无疑!这赏银,稳了!”
他心中暗喜,目光灼灼看沈霜玥的眼神更像是在看一尊会走路的银菩萨。
沾衣见南竹哥给她夹肉,本来这兔子完完全全可以去换几袋糙米的,竟然就这样炖了。
沾衣气愤的夹肉往嘴里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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