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我办不平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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寄信不过走个形式,剩下的自然有人去办,还顺手治了一把懒政的歪风,她们实在是大大的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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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明昭抿了一口酒,笑而不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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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那个欺负你的程臻不也被我治得服服帖帖的,一个小小的中产家庭,蚂蚁都不如,怎么敢和我张牙舞爪?”易萱想起了一些往事,笑着摇了摇头,感叹,“听你说她现在还在纠缠你,需不需要我帮个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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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顾这将近三十年的人生,易萱从没遇到过钉子,就算是钉子,看见她也该软了。程臻是第一个敢和她对着干的,她对她记忆犹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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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明昭跟着躺下来,戴上墨镜,悠哉地沐浴太阳,“随她去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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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摆不平的事钱能摆平,钱摆不平的事权能摆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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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萱就是这句话的奉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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恰好,成明昭也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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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初在小岛,她看上了程臻的张扬,她的张扬不像故事书里那些反面角色一样明晃晃,更趋近于一种单纯的形态,一种与生俱来的得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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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明昭喜欢她这副姿态,这让她第一次开始思考自己到底想成为什么样的人,她就想成为那样得意的人。然而初一上学期结束她就失望了,程臻除了空白的得意外什么都没有,相反,易萱更符合她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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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然,俩人在性格上都是一样的蠢笨和自大,并没有什么惊喜之处。只不过易萱比程臻更狡猾些,她的狡猾在于自己拥有99%的人都没有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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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萱是不折不扣的红三代、官三代,家族往上数都是不能细闻的人物,可以说要风得风,要雨得雨,校长来了也得敬她三分。和她比,程臻就是条没毒的蛇,看着唬人,仅此而已。这份优势是易萱狂妄的根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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