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时恪起草就是几笔大线条,三两下便切出来人物和置景的形态,中途很少做修改,落笔便不会再撤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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唯独上色的时候倒是顿了一下,笔尖在色盘上犹疑,选中后换了支笔刷,然后开始随意涂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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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恪的手好看,画画的动作也很好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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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将ipad搁在小臂上,左手固定位置,右手用来执笔。笔被夹在食指和中指之间,无名指和小指微微弯曲,他的皮肤本来就白,指节上更是只有薄薄的一层,透着青蓝色的筋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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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昀收敛了呼吸,只静静地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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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记得遇到时恪的第一天,当时也注意到了他的手,腕骨纤细,非常有欺骗性,绝不像是能一拳给人眼睛打充血的那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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脑海里忽然闪过一丝画面,黎昀将视线从画布转移到了时恪的左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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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记得时恪的左手有疤,除了手心的那道,手背上也落了很多深浅不一的浅色划痕,在医院陪时恪拆线的时候医生好像也说过,他的左手之前就受过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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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昀的瞳孔轻微的缩了一下,如果没看错的话,时恪的左手好像在发抖,幅度很小,不仔细盯着可能都发现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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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即使疑惑,黎昀也不会主动问询这种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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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哇,你们来的好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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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雨走了进来,背着一个超大的双肩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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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昀冲她简单的打了个招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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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恪仍然沉浸在画里,直到完成了手中的稿子才抬起头,“早。”\n\n\n\n', '\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