手心出了汗,害羞和胆怯同时出现,时恪彻底蜷起指头,低低“嗯”了一声,又觉得自己给的反应太淡,接着缓缓、重重地点了下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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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觉得自己实在像个什么都不会的傻子。在告白之前,尚能冷淡自处,确认关系之后,反而不知道该作何反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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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恪不是第一次“谈恋爱”,却是第一次喜欢上一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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许函和他更像以“恋爱”为名的剥削与被剥削,贴钱给人打作业白工,唯一的肢体接触就是在家门口打了那个傻逼一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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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恪很紧张,他不知道该怎么做好一个男朋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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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了楼,门口已经摆好拖鞋,他换上鞋子,被带到岛台前坐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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桌上已经布好今天的早餐,牛奶燕麦粥和牛肉番茄三明治。吐司是刚刚烘烤过,边缘焦脆,奶酪融进孔洞里,叉子一戳便会溢出,暖融的香气四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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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经是第三次在黎昀家吃饭,按理来说,他早该习惯,但身份的转变让时恪有点焦虑,到底怎么表现才符合恋爱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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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昀端过蜂蜜水,瞧见时恪蜷着手,面颊醉酒的红潮退去,肌肤透出冷白,薄唇紧抿的模样和初次来家里时的身影重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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杯子搁在桌角,黎昀走近,手掌托住下颌,拇指不自觉在脸侧轻抚,两人目光相触,看见时恪眼底还有残留的疲惫,问道:“怎么了,是昨天的酒太难受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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熟悉的肌肤触感,熟悉的仰视角度,时恪想起昨夜生疏又迷乱的吻,只觉得半羞半躁,顺势道:“嗯,头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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黎昀眉头轻蹙,开始自责带人上天台吹风了,酒后遇冷,第二天不头疼才怪,他诚恳道:“抱歉,我的错。”又将蜂蜜水递给他,“先把这个喝了,看看还有没有哪里不舒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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