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屋内安神香的味道很重,熏得覃烽都有些恍恍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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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休息好了么?”宁风眠问着覃烽话,看着的却一直是沈槐之。小狐狸脸上的泪痕还很重,薄薄的眼皮和精致的鼻头因为方才哭得太厉害而有些泛红,笔鼻尖上那颗小痣在一片薄红中十分显眼,宁风眠用手指轻轻碰了碰那颗小痣,那是自己最喜欢的地方之一,每次情热时都要亲吻那里,有时候欺负小狐狸欺负得狠了,将军甚至会忍不住用尖锐的犬牙咬住那颗小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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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过,事实上小狐狸身上就没有地方是将军不喜欢的,宁风眠布满伤痕的手背轻轻贴了贴小狐狸始终没有被养胖起来的脸,无比眷恋地捏了捏他依然显得太过尖细的下巴,然后起身换上利落的戎装,干脆地说道: “休息好了就现在出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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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军……”反倒是千里来请人的覃烽犹豫了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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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神香可以让他好好睡一觉,”覃烽系佩剑的手顿了顿, “其他的事等我回来再说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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随着宁风眠一起离开的,还有一只信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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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匹健壮的黑马在疾驰,风在耳边呼啸,已经有多久没有这样急行军过了?在轮椅里枯坐了一个冬天,然后又泡在江南的蜜罐里,在一间小小的酒馆听着公子小姐们打情骂俏,始终放不下北疆的宁将军,在这份江南温柔中过得异常煎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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眼前的绿色越来越少,崎岖的山路渐渐被广袤的平原取代,南方温软的风逐渐裹上了砂石变得狠厉冰冷起来,环境明明越来越恶劣,马儿跑得越来越颠簸可宁风眠的心却越来越安宁,这是自己熟悉的地方,是自己永远愿意为之献出生命的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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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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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将军,”覃烽在休息喝水的时候把自己绘制的军情图递给宁风眠,向宁风眠汇报道, “我像往常一样在长阳军中集结了一支精锐突击队,都是咱们最可靠的弟兄,如今只要信号出来,他们就可以立即在我来之前指定的地方集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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