站的人群里看到两个熟悉的身影。
虽然十多年没见,但是王自珍还是一下子认了出来。
这是娘家邻居家的儿子和儿媳,他们都跟王自珍一个村的,当年王自珍离开村里的时候,他们两个结婚两三年,也就比王自珍大哥两三岁,但是现在看起来足有四十好几。
两个人都背着蛇皮编织袋,不知道来四九城做什么。
许多年不见,乍一见到家乡的人,王自珍不是感动,反而有几分慌乱的警惕。
不过很快的,王自珍就不担心了,因为她发现,这夫妻俩根本没有认出她,大概是因为她摆摊的关系,这两个人好奇的看了过来,不过火车站也不是只有她一个人摆摊儿,他们夫妻的视线在各个摊位好奇的看,看过了之后找了个位置蹲下来,似乎是等人。
根本就没在她的身上停顿,目光也是看陌生人的眼神儿,根本没认出她。
他们蹲的位置距离王自珍挺近的,但是他们却没有认出王自珍。
王自珍抿抿嘴,又一想,明白了。
她当初第一次离家的时候刚成年,因为长期吃不饱又满山跑找吃的,黑瘦黑瘦的,头发枯黄,人也没精神,瘦瘦小小的一个。跟个野人一样。但是现在她一头黑黝黝的头发,她现在已经剪了短发,还烫了头。
之前在服装厂做临时工也是好几年都在屋里,人白净了不少,也长了肉。
再加上,她那个时候年纪小,现在张开了很多,自从来到四九城,大概是吃饱了的关系,个头还长高了一些。倒是和以前有点不同了。
不过要说完全人不一样了,那也不可能,只能说,十多年不见,人的印象已经很淡了,再加上王自珍变了,所以当做陌生人也是理所当然。
毕竟,在他们印象里,招娣是相当于被人买走的,都跟你娘家断绝关系了,哪里能过的好呢?
王自珍照常卖东西,丝毫不以为意,既然人家都没认出来她,自然是无所谓了。其实就算是认出来,只要她不承认也一样是没问题的。
毕竟她连名字都改掉了。
没一会儿的功夫,就看一个女同志匆匆过来,直奔着这两位,叫:“哥,嫂子。”
“呼!你总算是来了,吓死我们了,生怕跟你错过了。”
王自珍对这个女同志没什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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