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刻下了泛黄破损的印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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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一面墙用作一个小型bar,吧台能坐四五个人,后方挂着简约酒架和几副挂画,暖黄色的灯光照着五颜六色的酒水,朦胧与暧昧交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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店内还有一个音响和一台唱片机,客人能一边欣赏音乐一边小酌一杯,把世俗烦恼隔绝在店铺之外。中堂的架子上还摆置着稀奇古怪的小玩意以及各式各样的明信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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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而言之,这间店与其说是做买卖的商店,不如用“大叔的个人藏品库”概括来得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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袁晴遥看得合不拢嘴巴,炸鸡都忘记吃了,赞叹道:“没想到这一片还有这样的店!林柏楠你怎么发现这家店的?我走这条路好多次了,我怎么就没进来逛一逛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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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然进来的。”林柏楠把吸管插进可乐递给袁晴遥,“楼上是居室和一个小型录音室,他白天看店晚上住这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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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室?”袁晴遥双手沾油,便让林柏楠举着可乐,她嘬住吸管喝了几口,问道,“叔叔还是搞音乐的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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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以前唱民谣的,自弹自唱,发过唱片,算是个音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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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现在叔叔不写歌不唱歌了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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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现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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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个受了情伤酒瘾严重到弹吉他会手抖的颓废中年男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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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柏楠在心里“精准打击”,但他没有讲出来。相识一年多了,他了解到大叔不是个坏人,只是个有故事的人,他不想让大叔给袁晴遥留下不好的印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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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组织好措辞:“不写了也不唱了,因为想对着弹琴唱歌的那个人已经不在身边了,音乐没意思了……他是这么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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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离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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