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p;
“你看,又急。”
\n
潘院士闻言笑着点了点徐云,俨然一副随时可能吟诗的长者模样:
\n
“现在你们公司的药品出口许可虽然下来了,但还有不少流程要走,举个例子,工厂的资质……也就是gmp和gdp总要确定吧?”
\n
“再比如你们的产品出口到欧洲,也该和进口商先确定关系吧?”
\n
“这些流程虽然有科院和拜耳之类的外企协助,但顶多就是保证流程不会被政治因素拒绝,该花的时间还是免不了的。”
\n
徐云沉吟片刻,最后轻轻点了点头。
\n
也是。
\n
自己有点急了。
\n
化工药品的出口流程很麻烦,拜耳那边帮忙解决的只是directive 2001/83/ec和regulation(ec)no 726/2004两类指令,简单来说就是对药物自身的评审。
\n
这部分的评审一共有四个部分,分别是集中审评程序centralised procedure、非集中审评程序decentralised procedure、互认程序mutual recognition procedure以及国家审评程序national procedure。
\n
在处理完药品自身的成分和效果评审之外,生产企业自身的硬件资质同样也属于要审核的范畴。
\n
譬如潘院士所说的gmp和gdp,指的便是良好生产规范和药品生产质量管理规范。
\n
另外药品得到了入欧许可之后,华盾生科还要寻找合作的经销商并且定价,这部分同样也需要扯皮。
\n
注意,这里的经销商可不是指医药公司,而是企业
本章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第3页 / 共7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