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警方不偏袒一方,是最好的,一旦偏袒,那就是天大的麻烦。
打个比喻,你打下尖沙咀,按规矩,守住三天,这三天任何帮派都可以来抢,不算坏规矩。
可要是警方来了,日夜巡逻,你怎么抢?三天之后你再来抢,那就形同宣战,人家是可以举全帮之力共讨之的。
当然,和警察合作,那是让人不齿的,某说一个帮派老大,就是一个小弟,那可以共诛之,所以此举无人敢,但苏媚儿不一样,她可不是混社会的,至于苏宇,如果真打下一片地盘,混社会那他就是大圈仔,没必要守你香江的规矩。
比如,大圈仔不守规矩的几个点,干架专门招呼手脚,断肢断腿,这在香江很少见,基本都是把人打趴下即可。
但大圈仔不一样,他杀人,打断四肢,甚至动用枪支,你香江警方不许,跟我有什么关系?我是黑社会啊,还跟你警方搞什么平衡,狗屁,能用枪,谁特么用刀啊?
这就是大圈仔,在香江社会人眼里,不守规矩,以狠辣著称的大圈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