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正是因为无知才会杀,而不是因为从众才挑衅官方,如果派出所告诉你,杀大虫,偿命,你看看有几个敢杀的?
这就导致,即便杀了山君,一般也不会隐瞒,何况山君几百斤,不用村里人,怎么抬回去?
一般情况,就是民不举,官不究,哪怕公安无意之间听说了,只要不是那种死板的公安,一般也就是装没听到,毕竟他就是抓啦人又如何?山君还能活了不成?
何况现在的形势就是如此,大部分人就是随大流,不可能完全根据法律办事。
因为你也管不过来啊,保护动物多了去了,可不禁枪,就不能阻止人家打猎,人家又不认识,哪知道哪个是保护动物?总不能因为打死一只鸡,就判死刑吧?
现在的百姓,他不接受啊,因为好不容易翻身当主人了,你让我为鸡偿命?
那许多八路当年受伤,可都是老百姓打的野味,救活的,这怎么说?当年你能吃,我们不能吃?吃了还要偿命?
所以法律是否健全,不在于有没有意识到,而在于能不能实施,也就是国情决定的,所以我们看很多国家的法律非常奇葩,甚至很可笑,那都是因为国情需要,不得不那么规定。
想要禁枪,想要阻止打猎,就需要不断提高人的知识,以及保障百姓的基本生活条件,否则就是一纸空谈。
你不让百姓乱丢垃圾,要垃圾分类,可垃圾桶在几十里山路外面,当地没有相应设备跟进,那不是一纸空谈是什么?谁丢垃圾跑几十里路?还要翻过一座山?
所以你规定也好,法律也罢,再正确,也需要适当时机,才能执行,否则就会引起反弹,逼迫下去,就会酿成大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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