份,不甘立即便受到女方“俘虏”之意。但到了最后;他乃甘心变作女的“俘虏”(即是让她的皮鞭打在自己的身上),这就等于正式宣告:从今之后,他们是一双情侣了。据民俗学家的意思,这可能是母系社会的遗风。由于实际上已是男性中心社会,所以女的到了决定终身大事之时,还要争取最后一点女性权力的象征,要男的挨她一鞭,方肯嫁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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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风”如此,但传到后来,规矩也就没有这么严格了。女的喜欢一个人,要是那个男子不来追她,她可以先去追那个男子的。不过那个女子就难免会受到女伴的取笑,笑话她是急于找个丈夫,失了女性的矜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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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际的情形,是桑达儿按照传统的规矩自方先向女方求爱。如今就要看罗曼娜是否接受他的求爱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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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是愿意接受,她就应该回过身来,扬鞭作抗击之状。然后才是桑达儿逃跑,她去追。两个步骤缺一不可。当然她反过来追男方是最要紧的,但第一步先要她扬鞭抗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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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达儿和孟华的两双眼睛都在注视着罗曼娜,注视着她手上的皮鞭。她会不会转过身来,拳起鞭子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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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在桑达儿的一颗心卜通卜通的乱跳之际,一匹快马忽地又从斜刺冲了上来,那人一扬鞭就把桑达儿的皮鞭格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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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于孟华正在全神注视他们,直到那人跑到桑达儿旁边,他才发现,便连忙叫道:“桑大哥,留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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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达儿的皮鞭给他荡开,虎口稳隐发麻,用尽全身力方才拿捏得牢,两匹快马迅即分开,各向一方驰过。罗曼娜听得孟华的叫声,听得皮鞭碰击的声音,方始知道事情有了意外的变化。她回过头来,心中一片茫然。当然她的皮鞭也是不用再举起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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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在这瞬息之间,后面的孟华已是看得清楚,忽地想起来了,这个人竟是他曾经见过一面的那个“小王爷”段剑青。而这个段剑青也就是刚才在“刁羊”游戏中和他们争夺最烈的半条羊腿的那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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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华想了起来:正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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