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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厮苦着脸道:“厨房已经定好菜色了,这会子多加菜恐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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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瑾不耐烦的摆了摆手,随口说道:“那就去外面叫人做。总之沈将军爱吃这个,等会子饭上我定然要看见这道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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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厮苦哈哈的应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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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瑾这才拽着冯少楠进去听戏。冯少楠的苦水还没倒完,一个劲儿的说道:“沈轩来西北的时候浑身破破烂烂的就像一个叫花子,唯有怀里揣着一个荷包是蜀锦刺绣的,苏州双面绣,那针脚密的一瞧就是好东西。军营里头好些人动了歪念头想抢沈轩的东西。你想想当时沈轩也不过十来岁的年纪,虽然长得壮实,但也比不得在军中常年厮杀的老兵。瘦瘦小小的一个人,平日里连话都不说,谁敢抢他的荷包他就扑上去跟人拼命。那架势跟战场上杀敌也差不多。有人抢了两三回被沈轩打个半死,渐渐的也就没人敢同他抢东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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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时我们都以为这荷包是他媳妇送给他的。岂料后来熟了才知道是救命恩人给的。这救命恩人还是个男的,比他小了好几岁的奶娃娃。”冯少楠说着,下意识住嘴看了赖瑾一眼,谄笑道:“我说的是当时,当时的想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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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瑾却没心思和冯少楠玩笑。沈轩从来没跟他讲过这么多年他的辛苦,饶是讲从前的事儿也都是干巴巴的。什么去了这里,到了那里。也从没说过都受了谁的欺负,遭了什么苦难。一直都是憨憨的很老实的沈轩,当年穷的连饭都吃不起,也不肯把荷包当掉。甚至还为了一个破荷包跟人打了一场又一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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赖瑾不知怎么就眼眶子一热,当下也坐不住了。起身就往将军府走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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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有的热闹喧嚣都被抛到脑后,静悄悄的将军府一如从前。那花园子里伺候的不怎么精心的花草都长歪了,有些杂草甚至从地砖底下冒了出来,看起来越发幽静。唯有演武场一阵叮叮当当的响声,赖瑾顺着脚下的羊肠小道一路行至演武场,果然瞧见沈轩雷打不动的练枪的身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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壮硕的身子被包裹在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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