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卖身体。
明朝从洪武年开始就禁止娼妓,明成祖虽然放宽了禁令,但是官员严禁嫖宿娼妓却一直在坚持。只是弘治年后,文官集团们大获全胜,暗地里掌握了大明国政,得意忘形,开始不管不顾了。
朱翊钧搬出祖制,重申官员禁令,释放官妓、解救“被贩卖”的私妓,同时又猛锤官妓和私妓的源头。
业务骨干都没有了,总不能叫老鸨和东家亲自去开展业务吧。
于是青楼纷纷被迫转型,大明版的KTV、夜总会等娱乐场所纷纷冒出来。
舞照跳,酒照喝,青楼照常营业,里面的小姐不再是娼妓,是歌姬、舞姬,能歌善舞,还会吟诗作词,为客人们提供情绪价值,这都是正常的。
至于发生某些深入活动,没抓到就是风流韵事,被抓到了就叫家属拿罚金来领人,还要通报单位。
至于官员,被抓到了自己先背一背官纪手册,被举报了自己去监察厅和按察司报道。
这世上不可能非白即黑,必须有灰色地带。
自己和官府要做的就是,用法律划出一道底线,然后守住它。
如此转型的青楼,依然是日进斗金,必须以特种经营税名义课以重税。
还有赌坊,朱翊钧知道这玩意是禁不住的,不如干脆对其采取控制举措。放开但是控制规模,让它对社会影响降至最小。
所有赌坊必须拿到牌照。
没有牌照就是非法聚赌,严惩不殆,按涉案金额来判,起步是五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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