话。
范璐璐说:「丁同是她姨家的儿子,问他能不能帮帮忙。」
原来,范璐璐自幼丧母,从小和父亲一起生活。
母亲去世时,她才三岁,那时父亲是h区一所中学的副校长。
由于父亲工作忙,她经常被寄放在二姨家。
二姨对她非常好,甚至好过自己的亲生儿女,有什么好吃的,总是可她先吃,有什么好玩的,也要让她先玩。
二姨自己生有一儿一女,儿子就是丁同,比范璐璐大两岁。
还有一个女儿叫丁蕊。
后来,范璐渐渐的长大了,上了小学,上了中学……。
去姨妈家的机会越来越少了,但儿时姨妈对她的好可是一点没忘。
她大学毕业的时候,父亲已经成为手握实权的教育局局长,范璐璐也就近水楼台的进了教育局。
由于从小缺少母爱,父亲对她格外娇惯,所以才培养出这样一种娇蛮任性的性格。
范璐璐并不知道表哥丁同的事,昨天晚上姨妈到她家和她父亲谈论此事,她在一旁边恰巧听到。
她听姨妈说:「托的人传出话来,上诉已经被驳回。看来十五年的牢是坐定了。」
又听姨妈多次提到市局的陈局长,听姨妈的意思,这个陈局长可是个一手遮天的人物,这个案子就是经他办的,之所以托了这么多人情都没有打通,也都是因为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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