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都有一个永久性或半永久性的组织,其指挥系统是按阶层组成的;(2)该组织成员不仅本身从事犯罪活动,而且还秘密掩护商店、艺人及其他特定职业者的犯罪活动;(3)如果组织内部的领导发生变动时,不存在移交领导权问题,有越代掌握组织权力的;(4)由该组织操纵一定地区的所有犯罪活动,或至少控制其中特定的犯罪活动,而且这种控制权总是掌握在某个首领一人手中;(5)犯罪手段和犯罪行为几乎都以组织的每个成员的权限为标准而采取的;(6)为顺利实现犯罪目的,对各种犯罪活动都有周密的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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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著名刑法学者、犯罪学家,国际刑法协会会长m.巴西奥尼先生则将有组织犯罪的特征归结为以下几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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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犯罪成员被认为或多或少是以从事犯罪活动作为支撑点而结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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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首要目的是通过非法手段牟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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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都是以威胁和暴力为手段实现其目的,不论是集团内的目的,还是集团外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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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贿赂官方人士和其他人是其伎俩的组成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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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通过骗税、垄断、掠夺性商业活动,并使用腐败影响来渗透和破坏合法的商业活动以牟取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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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通过洗钱来盈利增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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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可能有跨国分支机构或跨国活动,但主要还是在一国范围内活动频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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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凡是通过威胁公共安全、公共秩序和其他社会利益的方式行动时,该集团的出现和活动就会消极地对社会造成冲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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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其成员经常地但不是一成不变地在高层单个头目为首的等级结构中被纠集和组织起来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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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下级成员对组织要忠诚,而且要通过严格的纪律包括因失败、背叛、不忠而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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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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