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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彩很好,原画师是哪位?这种技法可没有见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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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奴笑笑:“是我整理了一下师父的笔记,顺手画了一些,印刷了几本想送给师父做结婚贺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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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与李长风,刘仲等人同为沈嘉木弟子,擅画自然不意外。陆尘翼看见书页里有一些批注,上面的小字铁划银钩,锋芒毕露,这可不像是女子的字迹。他疑惑道:“这是谁写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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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我。”以为陆尘翼是嫌字不好,阿奴有些难为情。虽然罗桑等人都说她的字好,云丹给中原皇帝拍马匹表忠心的奏章都是由她执笔,但是他们的话哪能当真。阿奴总觉得自己的字不够娟秀,沈嘉木也说不够圆润藏拙。她红着脸解释了一句:“我是学吐蕃文书法的,最早是用竹笔写字,所以笔锋比较硬,写的不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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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想到名满天下的沈六郎的得意弟子居然如初学的孩子般小心翼翼,陆尘翼一挑眉:“我觉得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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耶?阿奴很意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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看她眼睛瞪得溜圆,像只猫儿一样说不出的可爱,陆尘翼哑然失笑,拿起放在桌上的笔,蘸墨写了几个字:有美人兮,见之不忘,一日不见兮,思之如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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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笔力雄健洒脱,跟阿奴的字迹有些想像,但重点是人家写的是《凤求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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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奴第一次碰见这种状况,以往碰上的都是看上就抢的土匪式人物,刘仲是个口难开的,云丹却是直接威胁要将人绑回去生孩子。这样一种流传在文人仕女之间温情脉脉的文字游戏,她从来没有机会见识过,顿时傻眼了。现在要怎么办?拒绝吧,人家啥也没说,不拒绝吧,误会了怎办?男人的破坏力可是很强,这是她在云丹和阿罗身上体会到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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赵惜这时候探进头来:“姑娘,李大人叫你过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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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奴如释重负,跳起来跑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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