只是认识的人而已。里昂回答。
乐乐耸了耸肩,回头瞟了一眼缓缓关上的玻璃门,我也觉得不像。她说,你们都不是一路人。
快餐店里面灯火通明,客人不多,但也占了一半的店面。他们在角落的位置坐下,点了各种垃圾食品,还有大份的冰淇淋,然后坐等美食上桌。
为什么你觉得我们不是一路人?里昂好奇地问乐乐,显然没忘了她之前的评价。
他看上去就像那种,嗯,乐乐一只手托着下巴沉吟着,就是那种刚跟女孩儿上了一垒就开始思考怎么用录像机偷拍两人上床的那种家伙。
里昂被这个形容逗笑了,这还挺细节的。
我认识的不良少年太多了。乐乐冲里昂笑笑,你就不一样。哪怕你穿上皮夹克,胳膊上纹着三个洋基队的纹身,靠在摩托车边上试图把妹,也没法像他们一样浑身散发坏男孩的气味。
我该觉得庆幸吗?里昂扬起眉毛。
坏男孩儿只能吸引到乖女孩儿。乐乐也扬起眉毛,我可不是乖女孩儿。
听起来像是我的幸运日。里昂说,换来乐乐开心的一笑。但为什么说你是坏女孩儿?我可没看见你穿着皮夹克、胳膊上有纹身,然后还靠着摩托车跟唱诗班的乖孩子搭讪。
乐乐撇了撇嘴,因为我就是?我可不是说我会轻佻啊、孟浪啊、嗑药啊、高中一毕业就当妈啊之类的,不过我经常闯祸,而且从来都跟条子合不来。
是啊,这一点你早就说过了。里昂故作严肃地点点头。
乐乐还想说什么,不过这时点的餐上桌了,于是她的肚子大声宣告优先级。
作者有话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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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3章 chapter 13 意外 那是威斯
真希望我能有骨气对垃圾食品说不,哪怕是在晚上的时候有骨气。乐乐一边吃得很欢,一边含糊不清地说。
等四十岁之后就有骨气了。里昂告诉她,没有骨气,至少还会备着胃药。
乐乐翻白眼,你听起来真像个大叔。她捏着一根薯条指着里昂,为什么你看上去明明是个小娃娃。
小娃娃?里昂扬眉,我二十了。
十九。乐乐嘻嘻笑起来,之前我看到了你的驾照。
差一个月二十,和二十没有区别。里昂强词夺理。两人就这个原本无聊的话题玩笑争论了好久,渐渐把在阿克雷山谈论的沉重话题抛到了脑后。乐乐说起最近看护的小娃娃,肯多枪店老板的女儿,一个可爱的时候无敌可爱,闹腾的时候也无敌闹腾的小卷毛。
门口传来一连串的铃铛声,还有一群人说话的声音,乐乐下意识地回头看了一眼,先是注意到进来了少说五个人,然后目光凝固在了一行人中的最后那个人身上。
阿尔伯特威斯克。
对方显然也注意到了乐乐,但没有多做任何表示。这人甚至还穿着西装,跟他身边的同僚显得格格不入。
嘿,是你。吉尔先对乐乐挥了挥手,乐乐,对吧?
哦嗨!吉尔。乐乐稳住声音,努力挤出笑容,刚下班吗?
是啊。今天加班好惨,所以老大请客。她说着偷偷朝威斯克示意了一下,威斯克要么没注意到,要么装作没注意到。他跟在一个年轻人身边,两人一起走到了柜台前点餐。吉尔朝两人中的那个年轻人喊了一声:别点太多了,克里斯!
那个叫克里斯的年轻人头也不回地摆手,怎么会多?我都快饿死了,什么都吃得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