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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自己是不能留的。
因为这玩意太恶劣。
他若是持有,很容易被某些东西给干掉。
懂得都懂。
他作为一个聪明人,自然是明白的。
于是,他随意向窗户外一扔,就将那个笔记扔了出去。
它自己就会找到主人的。
一周后。
这本札记,在旧书市场中,落到了某个落魄作家手里。
这个作家是一个侦探作家。
他是一个落魄侦探作家。
一直在写侦探,他已经向杂志和报社发了很多文章。
结果只有寥寥几次被采纳。
其他时候,编辑都都告诉他,你写的太假,缺少代入感,不吸引人。
他自然将驳回来的侦探,去一些热门站上去发表。
虽然得到了一些赞扬,能够温饱,但却一直没有火过。
如果只为了温饱,他还不如换个城市去送外卖。
那不比写书强?
不过网络上有一些真挚的读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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