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伐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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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札子杀召伯、毛伯。王札子者何?长庶之号也。(天子之庶兄。札者,冠且字也。礼,天子庶兄冠而不名,所以尊之。子者,王子也。天子不言子弟,故变文,王札系先王以明之。不称伯仲者,辟同母兄弟,起其为庶兄也。主书者,恶天子不以礼尊之而任以权,至令杀尊卿二人。不言其大夫者,挈也。恶二大夫居尊卿之位,为下所提挈而杀之。大夫相杀不称人者,正之。诸侯大夫顾弑君重,故降称人。王者至尊,不得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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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疏]“王札子者何”解云:欲言王子,以札间之;欲言其非,而经有王子之文,故执不知问。注“天子”至“得顾”解云:言礼天子庶兄冠而不名,所以尊之者,时王之制,与春秋同也。言既加冠之后,天子不复名之,所以尊之也。云子者,王子也。天子不言子弟,故变文,上札系先王以明之者。言子者,王子也者,王以子在札下,故须解之。言天子不言子弟者,谓不言在位子弟也,即文元年注云“不称王子者,时天子诸侯不务求贤,而专贵亲亲,故尤其在位子弟,剌其早任以权也”是也。至于出奔被杀,仍自言子弟,即“王子瑕奔晋”“天王杀其弟年夫”之属是。言故变文者,谓变文不言王子也。言上札系先王以明之者,谓以札于子上,以札近先王,明其今王之庶兄矣。云不称伯仲者,辟同母兄弟,起为庶兄也者,若其与君同母者,即称伯仲字,即上十年“秋,天王使王季子来聘”彼传云“其称王季子何?贵也。其贵奈何?母弟也”是也。今称王札子,故言辟同母兄弟,起其为庶兄也。云云,主书者,天子不以礼尊之而任以权,至令杀尊卿二人者,正以经不称爵,知非公,故云不以礼尊之矣;正以堪杀二卿,故知任以权也。云不言其大夫者,挈也者,由其为下所提挈而杀之,失大夫位,故不云大夫也。云居尊卿之位者,正以称其五十字,知是尊卿耳。云大夫相杀不称人者,正之者,以文十六年“宋人弑其君处白”之下,传云“大夫弑君称名氏,贱者穷诸人”注云“贱者,谓士也,士正自当称人”;“大夫相杀称人,贱者穷诸盗”注云“降大夫使称人,降士使称盗者,所以别死刑有轻重也”然则大夫相杀例合,称人今此不称人者,正之使称王札子故也。所以正之者,如下云“诸侯大夫顾弑君重,故降称人”者,即大夫弑君称名氏,大夫相杀称人是也。云王者至尊,不得顾者,言至尊之人,无有弑之理,不可顾,是以大夫相杀,不假降之称人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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