赶——因为我们掰烛身上的蜡块时,常常不小心拗断整根蜡烛。
蜡块收集来干嘛用呢?先加热铁罐,让它们融成一体;等凝固后,再用打火机点起火来。没有烛芯的蜡不会腾起起明晃晃的光焰,而是燃得无声无息,火焰近于透明,并且渐渐弥漫出一层浓厚的白烟,就覆盖在铁罐的口沿,像笼着山峰顶的雾,久久不散;还会有一股好闻的燃烧味氤氲在鼻端。就只这样了?是的,就只这样。现在想来,其实无趣得很,至少不如收集它们时那般有趣。但我们依然年复一年,乐此不彼。也许这就是成年人的哀楚——年纪越大,取悦自己就越复杂,甚至越昂贵;童年那种简单如一加一等于二的快乐已经被我们质押给岁月,换来了世故与沉默,无法赎买了。
至于为什么会有这样的“儿戏”?也无从考证。但大概是因为过去点烛颇费,让孩子收集一些蜡块回来,再自家捻上灯芯,即可省出一笔开支。只是等我开始玩的时候,家家户户早普及了电灯,除了大风雨天停电外,已用不上蜡烛了。但这习惯仍留存下来,成了孩子的游戏。现在登高山做元宵还点那么多蜡烛吗,还是已经换了内置灯泡的烛形电灯?登高山的孩子还会捧着瓶瓶罐罐在烛台下钻来钻去,搜集蜡块吗?我想已经不会了吧。但他们也必创造了独属于自己的简单的快乐,所以不用像一个自作多情的大人一样去自以为是地感慨和伤感。
待烛蜡收集告一段落,元宵夜的欢乐进入了第二重奏:开始放露天电影了!这习俗原应是请一戏班,在祖宗面对的空场上搭台唱戏。戏,我们孩子可不爱听:台上几个生、旦慢吞吞地走来走去,又慢吞吞地抬手抬脚,口里慢吞吞地咿咿呀呀(我们是半个字也听不懂),有什么意思啊?如果还是唱戏,我们一定早早回家睡去。放电影就有趣多了,想必祖宗们也不介意与时俱进,看中外明星在他们面前唱念做打。最开心的自然是我们这些孩子,一看到放电影的师傅在空场上支幕布、架放映机,我们就急急忙忙回家去搬凳子——电影随便看,座位可得自己占。
此时祖宗们已经歆享了子孙的牲醴和香烟,与我们一起赏用这光影的盛宴。所放电影多是香港的武打片、功夫片,李连杰、成龙、洪金宝们都是常客。《黄飞鸿》《新少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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