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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赔偿多少钱?应该不少吧?」
「脱一件事就获得一大笔精神损失费,那个女的血赚呀。」
「楼上的你也去地铁上脱呀,不过你这种货色,脱了也是污染其他乘客的眼睛,给乘客造成精神伤害,你得赔钱。」
……
警方也发了蓝底白字的公告,公布了对这次事件的调查和处理结果。
发生冲突的双方扰乱公共秩序,已进行批评教育。
至于涉事的地铁安保人员,行政拘留十天,罚款五百元。
关注这件事的网民,也都第一时间涌进了警方官微的评论区。
「才拘留十天??这么轻的吗?!」
「那个保安明明都犯罪了,为什么是行政处罚?行政处罚连案底都不会留下!」
「现在犯罪成本这么低的吗??!」
「我是法学生,给大家科普一下,那个保安的行为,犯的应该是侮辱罪,侮辱罪虽然是刑事犯罪,但属于自诉案件中的亲告罪,就是需要受害者主动去起诉才会处理的案件,在受害者主动起诉犯罪嫌疑人之前,警方只给予行政拘留没有问题。」
「那女的在地铁上大吵大闹的,应该把她也拘留了!」
「切!打人的老头也拘留了呗?」
……
这天晚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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