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体论》治要
春秋之时,王道浸坏,教化不行。子产相郑而铸刑书,偷薄之政自此始矣。逮至战国,韩任申子,秦用商鞅,连相坐之法,造参夷之诛。至于始皇,兼吞六国,遂灭礼义之官,专任刑罚,而奸邪并生,天下叛之。
高祖约法三章,而天下大悦。及孝文即位,躬修玄默,议论务在宽厚,天下化之,有刑厝之风。
至于孝武,征发烦数,百姓虚耗,穷民犯法,酷吏击断,奸宄不胜。于是张汤、赵禹之属,条定法令,转相比况,禁罔积密,文书盈于机格,典者不能遍睹,奸吏因缘为市,议者咸怨伤之。
《蒋子万机论》治要·用奇
汉元帝为太子时,谏持法泰深,求用儒生,宣帝作色怒之云:“俗儒不达不足任,乱吾家者太子也。”
据如斯言,汉之中灭,职由宣帝,非太子也。乃知班固步骤盛衰、发明是非之理,弗逮古史远矣。昔秦穆公近纳英儒,招致智辩,知富国强兵。
至于始皇,乘历世余,灭吞六国,建帝号而坑儒任刑,疏扶苏之谏,外蒙恬之直,受胡亥之曲,信赵高之谀,身没三岁,秦无噍类矣。前史书二世之祸,始皇所起也。夫汉祖初以三章,结黔首之心,并任儒辩以并诸侯,然后网漏吞舟之鱼,烝民朴谨,天下大治。
宣帝受六世之洪业,继武、昭之成法,四夷怖征伐之威,生民厌兵革之苦,海内归势,适当安乐时也,而以峻法绳下,贱儒贵刑名,是时名则石显、弘恭之徒,便僻危险,杜塞公论,专制于事,使其君负无穷之谤也。
如此,谁果乱宣帝家哉!向使宣帝豫料柱石之士、骨鲠之臣,属之社稷,不令宦竖秉持天机,岂近于元世栋桡榱崩,三十年间,汉为新家哉!推计之,始皇任刑,祸近及身,宣帝好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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