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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是,它却承担了最多最大的责任!
你看看那约定,接活方对于第三人产生的伤害,全部都要由朗心公司承担!
立下公司拿到了所有的好处,朗心公司承担了全部的责任,不管谁说这都有问题。
那这叫什么,这就叫损害公司利益!
你虽然是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但是在法律上,公司是一个独立的“人”,它有它自己的利益,不能说你实际控制人想怎么弄就怎么弄。
找到了思路,那就好办了,不过这都是后面的问题。
现在周云要做的就是先确定劳动关系。
不过有了这么多的证据,基本上牵条狗都能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