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利器杀人劫财,账册锁于钱库未失,所获甚少,若蓄意为之怎会放过钱库金银,若是西军亦或是中枢派人而来必索得账册后方杀人灭口,且钱库锁匙正副两把,王账房身上副匙等钥匙串皆在,故可推定此乃凶犯临时起意而为。
王富春当年任职大理寺评事三年,颇为通晓侦缉刑狱,辰时接报后他去现场县尉已至,此验状上验尸格目、正背人形图俱全且有县尉及主簿签押应无虚言。他到后在钱庄外问得王长贵情状,此时看到验状他心里大约已有计较:此乃偶然,非他人指使有意为之。验状与事情无二。现时只消依律封存初检文书,便可申牒于临县请差主簿复检,稍待教县尉赵正相干人等在复检时依律回避,待复检无误后再行侦缉,彼时虽有损政考然于大局我无忧矣……
“明府,禀明府,我等街市四处寻县尉不到,现下如何还请明府示下。”四名衙役进了县衙在堂前朗声报道。
哼,必是昨晚在听音小筑……此刻在家睡觉。王富春暗想,嘴上却说“既寻他不到且案情紧急,我已依律签押了申牒,你等及时将申牒送辰江县请其差官核检并同时急递送提点刑狱司。”
“喏!”前面两名领头的衙役上前顺着王富春手指处从旁边案上拿了两份申牒揖礼便出。
“你二人可去县尉家寻他,教他速来见我!”王富春对剩下两名衙役说道“我就在此处等他。”
“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