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酒店里的火柴点燃。
氤氲令她的眉眼变得没有那么尖锐,但还是冷得没有生气。
一时间,黎初摸不透她想干什么。
过了一会,秦颂用没有夹烟的手扯开了衬衫领口,力气有些大,肩带和边缘的花纹跟着大喇喇露出来。
她在狼藉中用脚勾出一张椅子,从容地坐上去:“工具拿出来。”
像是一句很明显的暗示,平白无故将气氛拉到了制高点。
黎初打开柜子搬出快递箱,没人当试验品,她一直纸上谈兵,现在这个问题可以落实了,却有种初次体验的恐慌。
秦颂随手扎起头发,两缕粉色发丝垂在颊侧,其余耷落于背后。
银针捏在指间,消毒之后熠熠发光,像把利剑,黎初拉开衣襟,一个多月前的咬痕还在,并且没有变浅,红紫交加显得特别触目惊心。
她迟疑不决:“要穿哪里?”
秦颂垂眼:“当然是原来的地方。”
针穿过温热的身体时,黎初想到了小时候院长教她做针线活,把一个破旧的娃娃补成原样,虽然手艺不佳,缝得歪歪扭扭,但院长还是夸了她,还把娃娃挂在窗边展示。
那时候的成就感和现在如出一辙。
秦颂不正常,可能她也一样。
否则为什么会把补娃娃和穿孔联系在一起,妄图得到心理慰藉?
由于之前的伤口没有愈合,再打两个孔,血很快就渗了出来,再次把衬衫染红。
秦颂的舌钉在嘴里碰撞牙齿,没多久换成牙齿咬住下唇,连凛冽的眸光也变得沉溺含糊,她缓慢转动眼珠往下看,黎初正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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