封建社会数千年来,一直是‘士农工商’的社会格局。
士居首位,商人则为末流。
历朝历代统治者实行的‘重农抑商’犹如紧箍咒一般,死死限制着商人们。
纵然商人们通过经营,坐拥万贯家财,社会地位连穷得吃了上顿没下顿的贫农都不如。
反观是士,也就是读书人,社会地位不是一般的高。
有钱的商人在没钱的读书人面前啥也不是。
万般皆下品惟有读书高,从来就不是一句空话。
读书意味着能做官,科举入仕当了官,便是人上人。
官府审案有个专用名词叫‘遇贼生金’。
看字面就不难看出,这词的意思是遇到贼人就能发财。
可能很多人会疑惑,贼不是偷钱的吗?怎么遇到贼人还会发财?
所谓的‘遇贼生金’,其实是官场的一种潜规则。
假如某个地方出了盗匪贼子,负责办案的官员不是先派人出去抓捕,而是第一时间将所在地区的有钱人家都给查一遍。
看谁家有钱,就说这家窝藏贼犯,与土匪有勾连,然后不由分说去抓人。
如果这家的主人有眼色,第一时间送上大笔钱财去孝敬,就能很快被放出来。
反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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