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股香气大概来自方应琢昨晚使用过的洗护用品,分不清是红桔还是甜橙,后来我才知道这股香调是佛手柑。
方应琢又看了我一会儿,似乎是在确认我真的没什么事。于是他放心下来,拉开窗帘,从包里取出一个气垫梳。
他这时还没有束起头发,黑亮柔顺的发丝在肩膀散开。
看得出他对自己的头发呵护得十分仔细,单是梳头就耗费了不少时间。
我第一次见这种从头发丝精致到脚尖的人,还是个男的。
一时间,一颗心脏也被一种不可名状的烦躁感填满。烦躁感的源头正是我旁边这个人。
没有人喜欢被别人看到自己狼狈的一面,尤其是在对方无论怎么看都是你的反义词的时候。
他脚上的白色球鞋一尘不染,我唯一一双白胶鞋来自中学时的一次募捐,鞋底早已脱胶裂开;他就读于名头响亮知名学府,也许根本不知道象牙塔之外的生活是什么样的,我连高考的机会都要被秦志勇惹出的事毁掉;他来自全国的政治文化中心,到粟水不过是为了散心、拍毕设,我却困在这里,过日复一日的生活,从未走出过眼前一座又一座连绵的群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