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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体办法是:“凡业田之家,无论祖遗、自买、当受、大写、自耕、招佃、收租十石以上者,均按该年实收之数,百分抽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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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以农民各家耕种田地的数量,每年强行上交百分之三的谷米,作为铁路股票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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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修筑川汉铁路,全川人民横下一条心,勒紧裤腰带,积极购买铁路股票,甚至妓女和乞丐都积极买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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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民希望通过买股票和参加修筑铁路,能够获得高额的投资回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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川汉铁路完全属于民间集资商办的性质,其股权、股款和筑路权,是四川人民的命根子,涉及全川人民的根本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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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是,辛亥年五月九日,清廷突然颁布“上谕”,规定民办(或集股商办)的川汉铁路干线,全部由国家统一收回,交给美、英、法、德四国修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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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谕”还威胁股民:“如有不顾大局,故意扰乱路政,煽惑抵抗,即照违制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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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廷将川汉铁路收归国有,让外国人来修筑铁路,实际上是公开将川汉铁路的筑路权和股权出卖给了外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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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天后,邮传部大臣盛怀宣又给王人文发来电文,明确表示川汉铁路集资的股款,已经用在铁路上的股金,全部换发成国有铁路的股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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还没有使用的现款,一律不退还给股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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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铁路高官挥霍和贪污造成的亏损,以及炒股的亏损款,朝廷不予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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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月二十二日晚,成都督院街总督府内灯火通明,“护理川督”王人文接到朝廷的“收路上谕”后,大吃一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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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人文令人大致算了一笔账,几年来川民筹集的铁路股金约一千六百七十万两白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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