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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真有点意思。”
他走出来,亲手把那盒东西收回去,抽屉里摸出两张皱巴巴的纸币,丢到柜台上。
“行,今天就送个风。拿去,给自己买双新拖。”
陈安没动。
“拿吧。”炳叔说,“我说话不爱说两次。”
他这才慢慢走上前,把钱收好。
出了门,他在巷口停了会儿,手里那两张钱已经攥得发潮。他靠在墙边,低头看自己那双胶拖:边缘裂开,脚趾漏出半截,还有去年冬天冻伤的痕。
七岁到十一岁那几年,陈安像一只猫一样生活。不是那种在阳台上晒太阳、被人喂罐头的猫,是那种街角下水道缝里钻出来的,踩着湿报纸找垃圾吃的那种。
每天早上天还没亮,他就背着蛇皮袋出门,蹲在城寨外头的垃圾站铁栅边等开门。
别人是捡破烂,他是挑破烂——铜比铁好卖,有牌子的电器壳拆了还能找出几块残芯,最好的时候捡过一副镀金假牙,转手卖了二十块。那个价钱够买八斤陈米,吃上整整一个月。
不过这活抢手,来晚了就没得捡。有时刚到,就被大人喝骂赶走。
日头一出来,他就换地方干别的。他吃得少,几年下来,积了几百块的“小金库”。他藏得严,至今没被陈娟发现。要是被她找到了,下一秒就会变成粉。
每逢初一,陈安会拿零钱跑到报亭那边,装作看书,实则等老头打瞌睡。他从不整本拿,只抽个一两页,卷进袖子带走。次数多了,老头索性把压在最底下的旧刊都给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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