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街巷有野猫出没本是寻常,但这会送信的大黑猫还是头一次见倒。
夏清朗正努力挤干那裤筒里的水,一边笑道:“那怎会是猫?分明是只猞猁。”夏清朗并未胡说,通常他见过一眼的东西都能记住它的特征。
不过猞猁这种猛兽怎会出现在清河县?祝余也仅仅只在皇家狩猎场上见过一次。
“你这猫长得真大啊。”那日见到永福郡主的那只猞猁,她便发出过如此感叹。猞猁生长于寒冷地域,虽长得像猫,但比猫足足大了一倍。因它四肢粗长,行动快速,皇室子弟常用它来狩猎。
“不如送你一只。”永福是平川王府的郡主,自幼养在宫中,最喜欢这种稀奇玩意儿。她喜欢驯兽,因而总能在狩猎场上瞧见她。
祈年本想撸一下它的毛,可它立刻瞥开头去:“它好像不爱搭理人。”
永福牵着马仰头而笑:“任何动物养熟了都亲人,你要让它知道你是它的主人,它想要活着,就得臣服于你。就像你宫中那位……”
祈年疑惑:“你说谢展?”
永福一副过来人的模样:“恭恭敬敬,避而远之,你二人还真有意思。阿祈,你得学会训人!若学不会,那就先和我学驯兽。”
可惜最终,她还是没能驯服这只猞猁。
……
回想起这些竟股暖意,永福在宫中那会儿,她过得最开心。
不过话又说回来,什么人会拿猞猁当作信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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