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了防止地方政府贪污腐败影响办学,不管是上级部门乃至中央的专款,包括慈善机构的善款,都将集中在一起,由全国所有的慈善机构派出代表组成的联合执行会来动用,地方政府固然也可以反过来监督。
当然,义务教育是强制执行的,就好比当初东北一样,凡是阻挠义务教育的,都将遭受严惩。
除了义务教育,教育法还规定,十年制义务教育结束后的学子,如果愿意继续学业的,将根据学校种类的不同,给予不同的补贴。
小学一律实行四年制,小学毕业时,根据孩子多年的学习状况来决定孩子进入什么样的中学。
第一类学校,接纳小学四年成绩最好的学生。这类学校的学生在完成八年的学业、高中会考合格并拿到毕业证书后,无需参加“高考
”,根据自己的意愿可以直接上大学,至于上什么样的大学,主要依据是学生在整个中学阶段的成绩。
这类学校后面两年不属于义务教育范畴,但是确是补贴最多的,民众基本上只需要象征性的上缴一点钱。
第二类学校接纳的是小学四年成绩中等的学生。这类学校的学生在完成三年的义务教育后,可以选择进入三年制技术专门学校或者三年制普通高中,而普通高中是需要进行高考的,成绩合格才能进入大学。而选择三年制技术专门学校的学生基本上可以直接走向社会,如果愿意继续学业,则进入高等技术专门学校读书。
第三类学校接纳小学四年成绩靠后的学生,直接进行有针对性的六年制综合中学的学业,十年义务教育完成后,则走向社会。
这三类中学的学生是可以转学的,依据学业成绩,第三类学校的学生可转到第二甚至第一类学校,第二类学校的学生可转到第一类学校,当然,只要自己愿意,也可以反向转学。
这个制度是李安生提出的,效仿了后世的德国义务教育体制,因为这个体制不乏合理之处,因为每个孩子的智力和兴趣的发展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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