些兵怎么办,几十口人,居然也没个大灶,不搞食堂。”
这就是马百户的事了,马百户刚好擦着汗小跑进院子,太阳快出来,天气已渐渐热起来了,马百户又很爱出汗,“谢姑娘!于老爷!”他嘴里已换了称呼。
于县令既喜欢这样又不喜欢这样,但无论如何,这事实都不容改变,他已不再是县令,失陷在买活军的地盘里,还要为一家人找到活路,至少是找到饭辙。“马老爷,马老爷今日起晚了。”
“刚从城门回来。”马百户却不是起晚了,而是先去办了事。“路已开始修了。”
“那正好,做两个时辰,回来吃午饭,白肉也凉了。”
谢双瑶带他们一起又往城外走,于县令一个多月以来第一次出城门,恍然若隔世,抬手略遮着太阳,望着城外景象,“这,这是在做什么?”
马百户手底下那批兵丁都赤着上身,裤脚高高挽起,一个个熟门熟路地做活,有人担水往桶子里倒去,又加入许多灰色粉末,另一桶是已经搅和好了,深灰色的湿泥,另一批人把湿泥填到夯土路上——路已被挖出一条长坑,正好能容纳一个木框子,众人将湿泥填入抹平,过一会湿泥稍干了,取出木框子又往下一段填去。
“修路!”马百户说,“彬山都用这样的路,比黄土路要好得多,又便宜,这叫水泥路!”
于县令惊异地望着他,马百户说了实话,“儿郎们讨贼……不不,儿郎们从前常常在彬山做这样的活计。”
谢双瑶看起来并不介意自己被‘讨贼’,反而笑着说,“你们那不叫讨贼,叫扶贫下乡,至少给我们修了五十里路。”
原来早是熟手了,难怪这般麻利,想来过去几年都是这般,拿着朝廷的俸禄给反贼修路!就在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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