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效力。
可这也是没办法的事情,
想办红契,就得承受高得离谱的各种捐税,
单说此时的北平,
过户房屋,首先就是房屋成交价5%的契税,
契税是正税,缴纳契税的同时还要缴纳各种花样繁多的捐税,
比如2.2%的附加税、0.8%的教育税、1%的地方教员费、0.9%的地方教育费、0.5%的参事会经费、0.5%的解厅自治费、1.5%的解厅中用费……
再加上经办人员的各种吃拿卡要,
光是过户房产花的钱,至少要占到整个房屋成交价的20%。
而房屋价格可不是自己想说多少就是多少的,
就像四合院前院的东厢房,
虽然是聋老太太赠与何雨柱的,但房管所依旧会给出一个大致的估算价格,至少1、200块大洋,
那办红契至少要花出去40~80金圆券,
以何家现在20金圆券的存款,压根儿就办不下来。
对于白契,何雨柱也没什么意见,
旧夏政府认不认没关系,反正北平解放以后军管会是承认这玩意儿的。
至于易中海他们会不会去举报,
那肯定是不会的,
因为他们从聋老太太手里买房的时候也是这种操作。
(本章完)